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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和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的解讀為認真落實全國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視頻會議和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應急廳〔2020〕16號)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礦山領域重大安全風險,2020年4月21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和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F(xiàn)就《通知》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背景 隨著各地集中復工復產和汛期來臨,尾礦庫安全風險不斷上升,安全生產形勢嚴峻。3月28日,黑龍江省伊春鹿鳴礦業(yè)有限公司尾礦庫4號溢流井發(fā)生倒塌,導致庫內尾砂和污水泄漏,對下游水系造成污染。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督促尾礦庫企業(yè)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尾礦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應急管理部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應急廳〔2020〕16號),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加強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和監(jiān)管力度,山東省應急廳結合全省尾礦庫安全生產實際,認真研究并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為切實加大非煤礦山集中整治力度。要求各級應急部門和礦山企業(yè)要在前期各階段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按照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集中精力補齊短板,整改弱項,切實抓好每一個工作步驟、工作環(huán)節(jié)的整治任務。礦山企業(yè)要對照共性和專項整治重點,認真落實自查自糾工作要求。應急部門要優(yōu)化執(zhí)法計劃,加密執(zhí)法頻次,加大執(zhí)法處置力度。 第二部分為全面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整治。從4月下旬開始到5月底,集中利用一個月時間,組織各級應急部門和尾礦庫企業(yè)對全省尾礦庫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再排查整治。共五項內容:一是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要求尾礦庫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認真履行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開展自查自糾,狠抓隱患整改“五落實”,按時上報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情況。二是扎實抓好再調查再摸底。組織各市對轄區(qū)內“頭頂庫”的安全條件及周邊情況進行一次再排查再評估,對已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yè)的尾礦庫,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開展一次調查摸底。三是明確排查重點。明確了在用尾礦庫、在建尾礦庫、停用和已閉庫尾礦庫隱患排查重點。對于排查出的風險隱患,要建立臺賬,立即采取措施,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并整改消除;對于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治理到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排尾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預警,并掛牌督辦。四是落實政府領導包保責任和部門安全監(jiān)管責任。按照《山東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確定尾礦庫包保責任人,并在主流媒體及政府網站進行公告。五是建立尾礦庫重大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建立重大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健全預警信息發(fā)布制度,及時發(fā)布臺風、暴雨、連續(xù)降雨等極端天氣預警提示信息。 第三部分為強化非煤礦山度汛應急準備。一是地下礦山、尾礦庫企業(yè)要組織開展一次預案的實戰(zhàn)性演練,鍛煉提高員工應對災害的實戰(zhàn)經驗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尾礦庫企業(yè)要在汛期前進行一次尾礦庫調洪演算,有針對性地完善尾礦庫防汛度汛措施,降低庫內水位。三是暴雨期間和汛情緊急時,尾礦庫包保責任人要上壩值守,有關部門和企業(yè)相關人員要確保在崗在位。 第四部分提高安全執(zhí)法檢查精準度。各級應急部門要組織精干人員成立尾礦庫專項執(zhí)法檢查小分隊,以“頭頂庫”、長期停用庫和重要水源地3公里內的尾礦庫為重點,實施精準檢查。對于壩高超過100米和三等以上重點尾礦庫,要組織一次壩體穩(wěn)定性分析和調洪演算專家會診。 |